丝绸之路申遗的故事:国际合作守护人类共同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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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丝绸之路申遗的故事:国际合作守护人类共同遗产

    2026-06-23 17:04
    来源:中国文化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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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作为拥有194个成员国的政府间智力合作机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是联合国系统中唯一一个以文化为职责的专门机构。20世纪90年代,教科文组织在“世界文化发展十年”期间,组织了“丝绸之路综合研究:对话之路”这一大规模研究项目,旨在提升人们对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共同文化特性、以及全人类共享遗产概念的认识。进入21世纪后,教科文组织启动了一项看似难以企及的任务:推动丝绸之路遗产线路系列跨国申遗,涵盖亚欧诸多国家的多类文化遗产。经过十余年艰难而富有成果的基于不同种族、不同文化背景、不同信仰、跨语言、跨政治制度和行政体系的平等磋商,各《世界遗产公约》缔约国最终确立了申遗策略和程序,并对世界遗产共同价值理念有了新的理解和阐释。2014年6月22日,首段丝绸之路遗产线路被正式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该段遗产为“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是绵亘约5000公里的系列跨国文化遗产,包含中国、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境内的33个组成部分。第二段,由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同提交的“丝绸之路:扎拉夫尚—卡拉库姆廊道”于2023年9月17日成功列入名录。2026年7月,世界遗产委员会将在韩国釜山审议由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四国共同申报的“丝绸之路:费尔干纳—锡尔河遗产廊道”。 

           关键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丝绸之路 世界遗产 文化交流对话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志码:A

           一、引言与背景

           丝绸之路是一张相互连接的线路网络,将东亚的古代社会与西方地中海地区以及南亚的印度次大陆联系起来,促进了世界上许多伟大文明的发展和繁荣。
           这些遗产线路构成了世界首屈一指的长距离沟通网络之一,绵延约7500公里,沿特定路线可延伸至超过35000公里。尽管其中一些路线已经使用了数千年,但到公元前2世纪,交流程度大幅提升,东西方的高价值商品长途贸易也是如此。这些活动在政治、社会和文化等方面对沿线的所有群体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丝绸之路促进了东西方之间的融合、交流与对话,近两千年来极大地推动了人类的共同繁荣。整条线路的整体意义、重要性远超其各个组成部分之总和。
           这条遗产线路网络自公元前2世纪至公元16世纪末尤为兴盛,起点为中国长安(今西安),最终延伸至西端的地中海地区,并南抵印度次大陆。它促进并形成了一个双向的洲际贸易体系,交易的商品种类繁多,其中中国丝绸最为珍贵,此外还包括贵金属与宝石、陶瓷、香水、装饰性木材和香料等,这些商品被用来交换棉织品、毛纺织品、玻璃、葡萄酒、琥珀、毛毯以及名贵的马匹。这一贸易活动连接了多个文明,持续数个世纪之久,并依靠沿途遍布的驿站、商业聚落、贸易城市和军事要塞维持运转,堪称人类历史上距离最长的文化/遗产线路。
           但通过丝绸之路网络传播的远不止商品。佛教、犹太教、伊斯兰教、景教、基督教、祆教和摩尼教都经由丝绸之路而来。科学技术的发展也通过这些线路得以扩散。
           例如,来自中国的造纸术、印刷术、火药、铸铁、弩、罗盘和瓷器传播到世界各地。工程技术(尤其是桥梁建造)、棉花的种植与加工、织毯、历法科学、葡萄栽培以及某些玻璃制造和金属加工技术则从中亚、中东、地中海地区和西欧传播开来。此外,医学和药物知识也进行了大量双向交流,包括一些如今司空见惯的水果和食物。综上,丝绸之路在经济、社会、文化及环境领域都产生了具有重大全球意义的杰出成果。


     
    作者参加1990年7月至8月从西安到喀什的沙漠之路沙漠路线考察活动。来源:©景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1990年7月20日从西安出发的丝绸之路沙漠路线考察队成员合影。来源:©林梅村教授,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



    作者(左)1991年2月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丝绸之路综合研究项目协调员杜杜·迪安(右,塞内加尔人)在福建泉州。来源:©景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以下简称UNESCO)在发挥丝绸之路巨大潜力以促进国际文化合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上世纪90年代,在“世界文化发展十年”(1988–1997)框架下,UNESCO发起了一项名为《丝绸之路综合研究:对话之路》的大型研究项目,旨在提高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对共同文明根源的认识,并推动人类共享遗产的理念(UNESCO 1997)。1990年夏季,笔者参加了从中国西安到喀什的丝绸之路沙漠路线考察,历时45天多。这次科学考察激发了笔者对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的极大兴趣。
           大约在同一时期,为响应1994年《世界遗产名录代表性、平衡性和可信度全球战略》(UNESCO,1994年),许多缔约国开始审查各自的国家世界遗产预备名录,并试图确认那些尚未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新类型遗址。其中备受关注的是因其见证地区共同性与文化多样性的文化/遗产线路。在亚太地区,丝绸之路尤为突出,成为理想候选对象,因为她作为东西方的交汇点,两千多年来极大地促进了人类文明的繁荣和发展。因此,中国于1996年2月将丝绸之路中国段列入世界遗产预备申报名单。
           世界遗产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旗舰项目。《世界遗产公约》自1972年诞生以来,历经五十多年的发展,在全球范围内产生了巨大影响,也成为教科文组织迄今为止最为成功的国际文化合作项目。
           《世界遗产公约》吸引了所有联合国成员国参与到这项国际保护运动中。从1978年的20个成员国,到现在已经有了196个缔约国,基本完成全球覆盖。截止2025年7月,全球已经有1,248处世界遗产,包括972处文化遗产,235处自然遗产和41处自然与文化混合遗产。这些遗产分布在全球170个国家。
           《世界遗产名录》包含了系列跨国联合申报项目,这些项目实际上为理解与探讨不同文化之间的融合提供了理想的蓝图,并有助于审视过去和现在跨文化交流所带来的积极成果(UNESCO世界遗产名录)。只有当遗产跨越两个或以上缔约国的边界时,才会被考虑作为系列跨国申报项目列入名录。因此,丝绸之路不仅代表了历史上繁荣的跨文化交流,也为当今世界各国和人民在政治层面和地方层面携手合作、持续促进跨文化交流与对话提供了平台。这些遗产线路由具有重要文化价值的有形遗产构成,它们源于交流与对话,体现了沿线在时空维度上的互动关系。
           丝绸之路遗产线路的构想源于2003年UNESCO亚太地区世界遗产定期报告第一轮行动计划(UNESCO 2003),由中国与中亚国家共同提出,作为亚洲地区系列和/或跨国申遗的潜在主题。
           自2003年以来,UNESCO世界遗产中心一直负责协调和指导亚洲丝绸之路遗产线路的系列跨国申遗活动工作。该项目旨在指导签署1972年《世界遗产公约》的各缔约国编制丝绸之路系列跨国申遗文本,以弥补《世界遗产名录》中遗产线路代表性不足的问题。同时,该项目也有助于落实世界遗产委员会于1994年在泰国普吉召开的第18届会议通过的“全球战略”,该战略旨在建立一个可信、具有代表性和平衡性的《世界遗产名录》。“全球战略”为分析和行动方案提供了广泛框架,以缩小区域代表性的差距,实现《世界遗产名录》的均衡性与可信度,充分考虑未被代表或代表性不足的缔约国和地区的需求。丝绸之路世界遗产申报项目正是填补世界遗产体系这一空白的新途径。中国西部和中亚5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以及土库曼共和国)拥有世人皆知的悠久历史与众多的文化遗产,但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中却是“盲点”。UNESCO世界遗产中心因此与相关亚洲缔约国密切合作,并在世界遗产委员会咨询机构之一—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以下简称ICOMOS)的支持下,探讨了丝绸之路沿线文化遗产地申报系列跨国世界遗产的理论方法和策略途径。

           二、丝绸之路申报世界遗产的构想

           丝绸之路系列跨国世界遗产的申报,具有成为当代跨文化传播项目典范的潜力,使所有参与方—包括各缔约国和当今社区—在重新焕发的跨文化交流中发挥核心作用。考虑到面临的挑战,UNESCO已迈出第一步,围绕丝绸之路开展国际合作的构想,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启动了广泛的研究工作(Elisseeff 2000)。
           2000年5月,UNESCO世界遗产中心在土库曼斯坦阿什哈巴德举办了“中亚地区文化遗产全球战略专家会议”。两年后,在联合国“文化遗产年”和《世界遗产公约》30周年纪念之际,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于2002年11月在中国西安举行的丝绸之路国际研讨会通过了《西安宣言》,重申了UNESCO关于加强国际合作、保护古代丝绸之路不可替代的文化遗产要素的呼吁(ICOMOS 2005)。
           自2003年以来,UNESCO世界遗产中心在协调陆路丝绸之路系列跨国申报工作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而这一工作正是上述亚太地区第一轮定期报告的成果之一。
           在UNESCO世界遗产中心/荷兰信托基金的支持下,作者与中国有关部门组织了多次考察和会议,并于2003年和2004年夏季开展了两次实地考察,重点探讨丝绸之路中国段申报世界遗产的方法论。该路段在中国境内全长4450公里,从西安(陕西省)延伸至喀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尽管中国主管部门清楚该项目的重要性和意义—在中国预备清单超过80处遗址中,该项目被列为优先事项—但具体实施路径尚不明确。因此,世界遗产中心并未直接协助中国方面准备申报文件,而是帮助其制定一套识别丝绸之路遗产线路申报之可行性的方法与途径。作为考察成果的研究报告(景峰,van  Oers,2004)提出一套系统化的申报方案,并于2004年6月提交给当时的中国国家文物局(SACH)。
           首先着眼于一套整体性方法,旨在识别并阐明能够全面讲述“中国丝绸之路故事”的各个方面和要素。作为连接东西方、促进融合、交流与对话的桥梁,丝绸之路两千多年来为人类共同繁荣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其价值绝不能被简化为若干关键组成部分:整条文化线路的整体价值远超其各部分之总和。这一方法并非局限于个别遗产地的展示,而是要求深入理解并充分认识丝绸之路所蕴含的完整文化和历史意义,包括其多元丰富的、具有互补关系的遗产要素。
           一项类型学研究将丝绸之路沿线发现的古迹遗址和文化景观划分为以下三大类:
           1) 促进贸易和交通的基础设施 (Infrastructure) —例如商队驿站和客栈、军事哨所、军营和防御工事、桥梁、灌溉系统,以及自然和文化地标;
           2) 贸易商品的生产场所 (Production)—例如矿山、金属加工、制造业、手工业及其他工业/生产场所;和
           3) 沿丝绸之路沟通与交流所产生的成果 (Outcomes)—例如贸易城市、城镇中心和聚居地,宗教、精神与仪式场所(包括圣地、洞窟、墓葬和朝圣地),社会交往与政治交流场所,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如语言、音乐、舞蹈、诗歌等)。
           上述实地考察提出了一个旨在推动分阶段系列申报工作的框架,围绕从不同角度阐释丝绸之路的若干遗存群组展开。UNESCO在中国的考察团认为,可从1>空间角度界定文化线路(线路所及的遗址、古迹、建筑、构筑物、道路,以及影响所至的区域);2>时间范围(线路的起始时间、使用频率、强度及其变迁);3>文化标准(精神和/或物质交流的影响、对人类记忆或经验的影响,以及交流的规模与性质)。专家们进一步建议设立一个工作组作为丝绸之路申报世界遗产的管理机构,以协调相关研究并筹备世界遗产的申报工作。
           作为丝绸之路世界遗产申报项目的首席建筑师和协调员,笔者深感荣幸并十分自豪能够发起并领航这一世界遗产“上游程序”(Upstream Process)的申报工作。这个国际合作项目始于2006年8月,当时中国与中亚国家在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举行了国际协商会议。2008年6月,在中国西安举行研讨会后,其他亚洲国家也加入了这一进程,并于2009年5月在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成立了丝绸之路系列跨国申遗政府间协调委员会(ICC) 。

           三、地区磋商会议

           在UNESCO/荷兰信托基金的支持以及世界遗产基金和挪威、意大利政府的协助下,UNESCO世界遗产中心与相关缔约国共同组织了第一阶段的协商会议。根据亚太地区第一轮定期报告框架下制定的一项行动计划,2005年11月,中亚国家提出了“丝绸之路文化线路”的潜在主题,拟以系列和/或跨国方式申报世界遗产。
           地区磋商会议先后在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2006年8月)、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尔罕(2006年10月)、塔吉克斯坦杜尚别(2007年4月)、中国西安(2008年6月)、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2009年5月)、中国西安(2009年11月)、土库曼斯坦阿什哈巴德(2010年5月)、吉尔吉斯斯坦比什凯克(2012年9月)、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2015年11月)、土库曼斯坦阿什哈巴德(2018年12月),以及最近在伊朗哈马丹(2019年9月)举行。2006年10月,各方就推进中亚和中国丝绸之路世界遗产申报工作的总体战略框架和行动计划达成一致;2007年4月,在ICOMOS支持下,由已故的ICOMOS亨利·克利尔博士(2007年)主笔,经国际专家共同起草的《中亚与中国丝绸之路申报世界遗产概念性文件》,先于杜尚别分享并采纳,随后提交至2008年在加拿大魁北克举行的第32届世界遗产委员会备案。



    2006年8月,中国与中亚丝绸之路申报世界遗产国际协商会在中国吐鲁番举行。来源:©景峰,UNESCO



    2009年11月,中国西安,丝绸之路申报世界遗产政府间协调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代表。来源:©景峰,UNESCO

           2008年,西安磋商会汇聚了中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的相关部门,共同探讨将丝绸之路的沿线文化遗产列入中亚各国预备名录。来自阿富汗、伊朗、意大利、日本、蒙古和巴基斯坦等缔约国的代表受邀参会,以评估在系列跨国世界遗产申报过程中开展合作的可能性。
           2009年5月,在阿拉木图通过了《丝绸之路突出普遍价值声明草案》(以下简称SOUV),反映了此前为丝绸之路申报世界遗产所形成的各项理念。为此成立了政府间协调委员会,由17个亚洲国家的代表组成,负责协调各丝绸之路组成部分遗址的申报以及管理工作的实施。ICOMOS西安国际保护中心(IICC-Xi'an)被指定为该政府间协调委员会(ICC)的秘书处。

           四、丝绸之路申遗共同价值框架  

           2009年5月22日(周五),UNESCO关于丝绸之路系列世界遗产申报的第五次、地区研讨会(2009 年 5 月 18-24 日,阿拉木图,哈萨克斯坦)讨论并通过了丝绸之路“突出普遍价值”框架(SOUV):
           --“丝绸之路是东西方融合、交流、对话之路,近两千年来为人类共同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丝绸之路的整体大于其组成部分的总和。
           特别是在公元前2世纪到公元16世纪末之间,这条线路网络的繁荣,最初从中国长安(今西安)开始,从东亚延伸至西部的地中海,并向南延伸至印度次大陆,促进并产生了一种双向洲际贸易,贸易商品种类繁多,令人眼花缭乱。其中,中国丝绸是最有价值的商品之一,同时包括贵金属和矿石、陶瓷、香水、装饰木材和香料等,以换取棉花和羊毛纺织品、玻璃、葡萄酒、琥珀、地毯和马匹。贸易活动连接了各种文明,持续了数个世纪,并由商队驿站、商贸定居点、贸易城市和军事堡垒组成的体系维持着,整体长度超过1万公里,可以说是人类历史上最长的文化线路。
           通过丝绸之路网络运输的不仅仅是贸易商品。佛教、犹太教、伊斯兰教、景教、基督教、琐罗亚斯德教和摩尼教在丝绸之路上传播,科学和技术的发展也通过这些路线传播,例如来自中国的造纸、印刷术、火药、铸铁、弩、磁罗盘和瓷器,同时工程技术的发展(特别是桥梁建造)、棉花的种植和加工、织造挂毯、历法科学、葡萄种植、以及某些玻璃和金属加工技术从中亚、中东、地中海和西方传播开来。医学知识和药物,以及现在常见的水果和其他粮食作物,也有大量的双向交流。
           因此,丝绸之路在经济、社会、文化和环境领域产生了具有全球意义的杰出表现。丝绸之路沿线的古迹、遗址和文化景观可分为以下几类:
           1) 基础设施(促进贸易和运输);
           2) 生产(贸易货物);和
           3) 成果(如城市、艺术、知识等作为接触和交流的结果)。
           该遗产包括上述类别下的遗产类型的杰出范例。
           价值属性包括:
           ·地形和自然特征
           ·城市格局和建筑设计
           ·社会经济发展
           ·政治事件
           ·宗教和精神价值
           ·科学技术成就
           ·艺术方面的成就(雕塑、绘画、雕刻等)
           ·非物质文化遗产
           在第一类基础设施下,这些遗址包括驿站和旅馆、军事哨所、驻防站和防御工事;桥梁,灌溉系统如坎儿井,自然和文化地标。在第二类生产中,这些遗址反映了采矿、金属加工、制造业和手工业以及其他工业和生产场所。在第三类别成果下,这些古迹遗址包括贸易城市、城市中心和定居点;宗教、精神和仪式场所(包括神殿、洞穴、坟墓、朝圣地);以及与政治事件、思想传播、语言、音乐、舞蹈、诗歌等有关的场所。
           丝绸之路文化线路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理由如下[ 参见《世界遗产公约实施操作指南》第77段,WHC.23/01,2023年9月24日(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https://whc.unesco.org/en/guidelines/]:
           标准(ii):丝绸之路遗产线路表现出卓越的人文价值交流互鉴;
           标准(iii):丝绸之路遗产线路是长距离商业贸易和文化传统国际传播的杰出范例;
           标准(iv):丝绸之路遗产包含了城市、建筑和技术综合体的杰出范例,这是维持这种商业贸易和交流近两千年所必需的载体;
           标准(v):丝绸之路遗产是人类与自然环境相互作用的特殊见证;
           标准(vi):丝绸之路遗产与历史和生活传统、信仰和价值体系有着直接和有形的联系。
           真实性、完整性和保护管理声明草案
           完整性
           所提名的丝绸之路文化线路系列遗产的完整性与体现其突出普遍价值(OUV)的所有必要价值属性的存在相关。其目标是在经过多次对初始提名的扩展之后,将全面反映这条广泛文化线路范围的价值属性纳入整体遗产,特别是其基础设施,包括驿站、堡垒、桥梁、灌溉系统、农耕方式和道路标识,与高价值贸易商品生产相关的生产场所,例如金属矿产开采和金属加工,以及近两千年间长距离、商业贸易的杰出成果,特别是城市、城镇和圣地及其与科学、技术、宗教、艺术和建筑领域知识交流的关联。所申报的遗产地范围将充分涵盖其价值属性,严格的遴选程序将确保被申报的遗产地不会受到威胁。
           真实性
           丝绸之路文化线路系列遗产的真实性在于各个价值属性能否充分反映其和OUV 的关系。所有申报的古迹遗址都将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记录,以证明它们与公元前2世纪至公元16世纪末丝绸之路活跃时期的有机联系,以及它们对丝绸之路基础设施、生产或社会经济成功所做出的杰出贡献。
           所有现存的建筑遗迹、考古遗址和景观都保存良好,必要时会采用丝绸之路申遗政府间协调委员会所采纳的符合保护和考古原则及指南的适当材料和方法进行保护或修复,或有持续的保护计划。重建活动不是完全不可接受,前提是自其活跃时期以来,遗产与丝绸之路的联系未因不当干预而受损,所有古迹遗址都能清晰地展现其关联。
           保护与管理
           所有古迹遗址都享有国家级别的保护,并有足够大的缓冲区。
           丝绸之路文化线路的整体管理体系涉及多个层面和许多部门。最重要的机构是丝绸之路申遗政府间协调委员会,其作用是制定提名的参数,并制定所有参与国在保护、展示和文化旅游等事项上采用的指导方针、政策和监测机制。在每个国家内部,都有一个国家协调机构负责各遗产地之间的协调沟通。在地方层面,各遗产地的管理方式因所有权安排以及地方或区域政府结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然而,所有遗址都享有一个商定的管理规划,该规划清楚地规定了遗址的价值属性如何对宏观整体的丝绸之路遗产做出贡献,并表达了如何与其他遗址协调其阐释和游客管理。”--

           五、科学研究与协调联合申遗

           除制定并明确“SOUV”外,多次磋商会议还促成中国、中亚各国以及阿富汗、日本和蒙古国修订了2007年通过的“丝路申遗概念性文件”,更新了各国的世界遗产预备清单。各方制定申报工作的行动计划,提出加强能力建设和培训的建议,并建立了有助于筹备世界遗产申报工作的专家网络机制。参与国承诺将合作推进系列和跨国的申遗工作,并建立信息共享网络和平台。日本和韩国政府通过其在UNESCO设立的信托基金,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合作,支持对中亚五国、尼泊尔和不丹的文化遗产进行档案研究和记录工作,以加快申报进程。日本还协助中亚各国提升在遗产档案研究和遗产预备清单编制方面的能力建设,重点聚焦丝绸之路的潜在提名地。
           丝绸之路申遗工作的重要步骤之一,是根据政府间协调委员会的要求,开展关于丝绸之路的主题研究,以协助进行比较分析,为世界遗产申报做好准备。作者与ICOMOS世界文化遗产顾问苏珊·丹妮尔女士共同指导并支持了由伦敦大学学院蒂姆·威廉姆斯教授所开展的丝绸之路专题研究工作。
           《丝绸之路:ICOMOS专题研究》(Williams,2014)识别了跨越国界的丝绸之路沿线古迹遗址,并提出了“遗产廊道”方法,建议遴选更大规模的古迹、集合体和遗址,尽可能涵盖丝绸之路沿线所有具有文化和/或历史意义的遗产要素。该专题研究分析了可作为系列遗产提名对比分析的丝绸之路沿线遗址,梳理了这些古迹遗址的分布特征与独特性,以理解它们如何体现丝绸之路沿线在历史上不断变迁的政权体系与供养机制,以及这些体系、机制与组织繁荣的贸易、保护贸易路线之间的关系。此外,专题研究还进一步明确了丝绸之路古迹遗址的分布格局,用以了解各组成部分所共有的或独特的特征,以及这些特征如何随着时间推移与大规模路线的发展相互联系。ICOMOS的“丝绸之路专题研究”共识别出54条未来有潜力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遗产廊道”。
           丝绸之路整体申遗框架的建立,也反映了当前关于系列跨国申报的讨论以及2010年2月在瑞士伊廷根举行的国际世界遗产专家会议所形成的最新指导原则(UNESCO 2010)[ 见: http://whc.unesco.org/archive/2010/whc10-34Com-9Be.pdf]。因此,2011年5月,在土库曼斯坦举行的第二届政府间国际协调委员会(ICC)会议通过了《阿什哈巴德协定》,该协定确认丝绸之路系列跨国申遗项目具备促进当代国际文化交流的潜力,然其成功取决于各缔约国之间的相互协作。会议决定,中国与中亚国家应就丝绸之路申遗第一阶段优先识别的跨国“遗产廊道”达成一致,同时不排除政府间协调委员会(ICC)未来考虑其他跨国“遗产廊道”列入申报的可能性。为加强申报文件所需资料的信息交流,设立了两个项目:UNESCO/日本信托基金项目“支持中亚丝绸之路世界遗产系列跨国申报的文件标准与程序”,以及比利时联邦科学政策办公室(BELSPO)项目“中亚丝绸之路文化遗产资源信息系统(CHIS)”。 
           基于以上国际合作与努力的成果,2013年2月,两份世界遗产申报文本被提交至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2014年(卡塔尔多哈)第38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审议了这两个遗产提名,世界遗产委员会决定将中国、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联合申报的“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在同一届会议上,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提交的“丝绸之路:片吉肯特—撒马尔罕—颇依肯特廊道”申报项目被退回缔约国,要求其根据ICOMOS和世界遗产中心的意见,落实世界遗产委员会提出的建议。
           丝绸之路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标志着历时十多年为申报丝绸之路世界遗产所付出的辛勤努力取得了丰硕成果,也证明了亚太地区在保护大规模、复杂文化遗产方面取得的巨大进展。这一世界遗产项目“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见证了跨越5000多公里的多种文明和广泛交流,由33个组成部分构成,其中22个位于中国境内,从中国中原的长安/洛阳延伸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中亚的七河地区;其中8处遗产地在哈萨克斯坦,3处在吉尔吉斯斯坦。



    “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路网”世界遗产范围图(中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来源:©unesco/whc



    2014年6月,UNESCO总干事签署的“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路网”世界遗产证书。来源:©景峰,UNESCO



    2014年6月22日,中国、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代表及ICOMOS专家和作者(后排中)在卡塔尔多哈庆祝“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被列入UNESCO《世界遗产名录》。来源:©景峰,UNESCO

           首批成功申报和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推动了中国与中亚地区所采用的系列跨国联合申遗的模式被应用于“片吉肯特—撒马尔罕—颇依肯特—梅尔夫—扎拉夫尚遗产廊道”(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南亚丝绸之路”(中国、印度、尼泊尔和不丹)、“费尔干纳—锡尔河丝绸之路遗产廊道”(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以及其他正在进行的项目中。
           2023年9月,由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同申报的“丝绸之路:扎拉夫尚—卡拉库姆廊道”成功列入UNESCO《世界遗产名录》。这条长达866公里的廊道包含34个组成部分,穿越高原、山麓、草原、绿洲、肥沃河谷及干旱沙漠等多种地理区域,展现了丝绸之路沿线景观的多样性以及人类社会对丝绸之路活动与贸易管控的适应能力。该遗产廊道是继2014年6月“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列入名录之后的第二个丝绸之路世界遗产项目。
           UNESCO日本信托基金项目(第三阶段)于2022年2月启动,重点加强和提升参与缔约国相关主管部门、机构及专家在识别、记录、保护、管理与阐释“丝绸之路伏尔加—里海廊道”(阿塞拜疆、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哈萨克斯坦、俄罗斯联邦和土库曼斯坦)方面的能力。该项目支持了丝绸之路世界遗产的申报工作,协助筹备了“丝绸之路:伏尔加—里海遗产廊道”系列跨国申报文件,该申报由中亚国家、阿塞拜疆和土耳其于2023年发起,将提交至未来举行的丝绸之路系列跨国申报世界遗产政府间协调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026年7月, 世界遗产委员会将在韩国釜山审议由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四国共同申报的“丝绸之路:费尔干纳—锡尔河遗产廊道”。 第三个丝绸之路世界遗产项目也已经指日可待了。
           与此同时,在相关国家的支持下,ICOMOS东亚与西亚丝绸之路的专题研究工作也已取得进展。一些亚洲国家还启动了“海上丝绸之路申遗’倡议,旨在探讨申遗研究和范围界定工作的战略,并建立了一个平台,以便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的《世界遗产公约》缔约国开展有效的对话。





    作者(中)2019年9月在伊朗哈马丹组织了丝绸之路申遗国际协调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来源:©景峰,UNESCO
     
           丝绸之路申遗所包括的遗产数量之多、涵盖遗产面积之广、涉及国家之众是前所未有的,它对现有的世界遗产体系构成了诸多挑战。丝绸之路申报世界遗产表明,UNESCO再次重申其长期以来的主张:将文化置于一切之上。人类历史上的伟大丰碑始终属于文化领域。事实上,把文化放在首位,意味着珍视我们各自身份的独特性与丰富性,立足于传承历史文化遗产,不断丰富我们留给子孙后代的财富。对于这一遗产,所有民族、国家、大陆—简而言之,所有文明都可以贡献其不可替代的价值与重要性。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丝绸之路系列跨国世界遗产的申报准备和奠基工作,是由早期参与的六个缔约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应其请求并主动发起的。同时人们也认识到,“丝绸之路”这一名称所关联的线路网络向南延伸至印度次大陆,向西直达地中海地区。因此,目前主要集中在中国和中亚地区的初步筹备工作,将为今后沿整条陆路文化线路识别并申报丝绸之路遗产提供范例,而这一过程可能会涉及更多的国家。
           所有参与这一国际跨文化项目的亚洲国家,均应因其在1972年《世界遗产公约》所确定的国际合作精神下的远见与承诺而受到赞扬。
           丝绸之路是亚太地区第一个以跨国联合申报方式列入的世界文化遗产,为世界遗产理论与实践提供了创新样板,也为“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国际合作奠定了坚实的文化基础 。‌‌
           2014 年 3 月 27 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首次访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巴黎总部并发表演讲,我当时在一号大厅聆听了习主席的演讲。习主席认为,“文明是包容的,人类文明因包容才有交流互鉴的动力。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中国人早就懂得了‘和而不同’的道理。”“如果只有一种生活方式,只有一种语言,只有一种音乐,只有一种服饰,那是不可想象的。”在领导丝绸之路申遗活动中,我对此深有体会。“和而不同,求同存异”的中国传统文化观念也是我进行多国协调、统筹开展国际文化合作的指导思想。应该说,充满中国智慧的丝路精神,开辟了丝绸之路国际文化合作的新篇章。

           六、丝绸之路的保护与管理

            2009年5月达成的丝绸之路申遗共同价值框架,探讨了丝绸之路广阔文化线路的整体管理体系应包含的内容,从总体性的政府间协调委员会(ICC)到负责遗产地与其地方管理机构之间交流的各个国家协调机构,反映了不同所有权、治理和管理模式的差异。
           2014年6月“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以及2023年9月“丝绸之路:扎拉夫尚—卡拉库姆遗产廊道”的成功,标志着丝绸之路世界遗产申报进程凸显了跨文化对话在遗产保护中的重要性。实践表明,只要拥有共同的价值理念、有效的合作机制和适当的顶层指导,即便面临不同的政治体制、行政与法律框架、不同民族、不同信仰、不同文化背景、专业能力乃至语言差异,仍可实现系列跨国世界遗产的申报。通过这一创新方式,亚洲各国加深了相互理解,进而促进了区域与国际间的合作,推动了可持续的地区发展。
           得益于中国、比利时、意大利、日本、荷兰、挪威和韩国政府的支持,这一系列跨国申遗进程正在持续推进。中国与五个中亚国家做出了实质性贡献,同时ICOMOS、雷蒙·勒梅尔国际保护中心(RLICC)、比利时鲁汶大学(KU Leuven)、清华大学(中国)、东京国立文化财产研究所(日本)以及ICOMOS西安国际保护中心(IICC-Xi’an)、中亚研究所(IICAS,撒马尔罕)和伦敦大学学院(UCL,伦敦)等机构也提供了技术援助和专业支持。自2009年5月成立丝绸之路申遗政府间协调委员会(ICC)以来,已有多个国家陆续加入该进程,目前ICC由17个参与国家组成(阿富汗、阿塞拜疆、中国、印度、伊朗、日本、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尼泊尔、巴基斯坦、韩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土耳其、土库曼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以及一个观察员国(不丹)。在2018年第五次丝绸之路申遗国际协调委员会会议上,清华大学国家遗产中心主任吕舟教授和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科学院文化遗产中心主任巴克特·阿曼巴耶娃女士当选为丝绸之路系列跨国申遗政府间协调委员会联合主席。




    作者(左)2018年12月与丝绸之路国际协调委员会联合主席吕舟教授(右)和巴克特女士(中)合影  来源:©景峰,UNESCO
     
           尽管各方努力确保良好的国际合作,世界遗产委员会仍多次鼓励各缔约国加强系列跨国世界遗产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协调,特别是进一步加强ICOMOS西安国际保护中心(IICC-Xi’an)的参与。这也反映出,在近期的几次会议中,世界遗产委员会已有机会讨论到一些关于各组成部分保护状况方面的问题。



    作者(中)2018年12月在土库曼斯坦阿什哈巴德组织了丝绸之路申遗政府间协调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来源:©景峰,UNESCO
     
           在2018年12月于阿什哈巴德举行的第五次政府间协调委员会(ICC)会议上,与会各方同意将协调委员会的工作重点从“列入名录”转向加强保护工作;鉴于中亚部分文化遗产地当前面临的严峻保护形势,尤其强调加强丝绸之路文化遗产地在保护管理方面的区域协调合作。会议还呼吁所有参与的缔约国提供必要的资金和资源,进一步加强由中亚、南亚和中国代表组成的现有专家小组,并与丝绸之路申遗政府间协调委员会秘书处(IICC-Xi’an)开展合作;同时提升在国家和跨国层面申报丝绸之路世界遗产项目的技术能力。
           尽管丝绸之路申遗成功无疑是1972年《世界遗产公约》历史上的重要一步,但为确保相关工作不仅限于申报,更能够有效且协调地保护丝绸之路沿线的文化遗产,仍有许多工作有待完成。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此领域的各项计划中和进行中的活动,将继续通过进一步提升能力建设、加强国际协调机制,造福各国及地方的利益相关方,以更好地保护这一人类重要的文化遗产。
           为应对丝绸之路沿线不断增长的旅游需求,2013至2015年间,在荷兰信托基金的支持下,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UNWTO)与世界导游协会联合会(WFTGA)合作,共同实施了一项旨在制定中亚与中国丝绸之路遗产廊道共同旅游发展战略的项目。该战略重点在于培训旅游导游,鼓励游客更广泛地探索丝绸之路沿线文化遗产,并延长停留时间、提升旅游质量。同时,该项目也为加强区域各国之间的关系、促进社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了宝贵机遇。该项目有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SDG)中关于可持续旅游、推广本地文化与产品以及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SDG 11.4)的相关目标。
           2018年,UNESCO与欧盟批准了一项关于阿富汗、中亚和伊朗丝绸之路遗产廊道的项目,该项目聚焦于国际层面的欧洲文化遗产年(UNESCO 2018)。此次国际合作的新举措旨在启动相关研究与行动,探讨参与国共同申报丝绸之路系列跨国遗产的潜在主题。项目将采用主题性方法,围绕世界遗产名录中的丝绸之路遗产廊道、传统及/或民间建筑、手工艺/纺织品与社会传统,以及作为社会平台的集市(Bazar)展开工作。
           鉴于丝绸之路在历史上连接不同文明的持久影响,UNESCO丝绸之路在线项目(UNESCO-SROP)已在UNESCO社会科学部门重新启动,将这一历史悠久的网络延伸至数字空间,促进人们持续开展文化间对话,增进对围绕这些文化线路所形成的多样且常相互关联的文化之间的相互理解。为实现这些目标,该项目开展了以下举措:
           “青年眼中的丝绸之路”国际摄影大赛为生活在丝绸之路沿线及更广泛地区的青年提供了一个分享他们视角、增进对共同文化遗产和多元文化认同理解的机会;
           丝绸之路青年研究资助旨在鼓励青年研究者进一步开展丝绸之路遗产的研究;
           丝绸之路项目联络点国际网络的建立旨在确保各成员国参与实现该计划的目标。该网络协助收集各代表所在成员国所发展的相关知识。
           UNESCO还印发了丝绸之路文化交流互动地图集和专题资料集,提供了有关文化交流及文化相互影响的关键信息。
           丝绸之路在线平台还收集并提供有关丝绸之路的全球学术研究成果,使全球受众能够更深入地理解丝绸之路沿线文化与人民的多样性及其相互依存的关系。

           七、结论

           丝绸之路系列跨国申遗是一个雄心勃勃的国际文化合作计划。通过为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提供共同参与、携手推进这一非凡文化交流项目的机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及其《世界遗产公约》在丝绸之路文化遗产领域缔造了重要的推动力,并强调了为全人类福祉而理解、共享和保护这些文化遗产线路的必要性。
           丝绸之路申遗过程历经多年精心筹备,体现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文化政策、文化遗产概念特别是遗产线路理念的演变,以及它们对世界遗产体系所产生的影响。这一系列跨国申报模式的构想对于理解世界遗产保护的新趋势具有重要意义。丝绸之路遗产线路整体历史悠久、地理范围广阔,遗产类型多元且复杂,涵盖了文化遗产的几乎所有要素和价值属性,以及多种文化表达形式。这种多样性反过来促进了国际与地区间的合作,也为申遗过程中跨文化交流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见证。
           在共同价值理念、有效的国际合作机制以及适当的上游程序指导之下,尽管各国在政治体制、行政与法律体系、专业能力甚至语言方面存在差异,民众又分属不同种族、有着不同信仰和不同文化背景,我们仍成功开展了系列跨国世界遗产的申报工作。通过这一创新方式,亚欧各国加深了相互理解,有利于未来地区及国际间的文化合作与可持续发展。
           UNESCO丝绸之路系列跨国世界遗产申报项目旨在肯定我们彼此之间的相互借鉴,同时认识到并接纳人类所体现的伦理、文化与精神价值的多样性。该项目为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国际合作提供了范例,是当代跨文化合作的最佳实践之一,沿线各国及当今丝绸之路遗产线路上的社区和民众作为核心参与者,积极推动着和平文化、文化多样性和可持续发展。
           通过确保机制的有效性—特别是利益相关方、中央与地方政府以及当地社区和民众之间的协调机制,并促进丝绸之路沿线良好的实践交流,我们得以加强对丝绸之路遗产内涵共同价值的理解。为了继续共同保护这一非凡的文化遗产,关键在于持续提高当地社区尤其是青年群体对丝绸之路共享遗产和文化遗产价值的认识,并通过教育和媒体推动世界范围内的文明对话与相互理解。
           这一过程虽复杂,却在国际与地区合作中结出了丰硕成果,开辟了国际文化合作的友好篇章。它不仅拉近了参与国之间的距离,也让各地社区和民众在交流中彼此理解、相互欣赏,共同编织出一幅生动的跨文化对话图景。正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组织法》中所期许的那样:“于人之思想中筑起保卫和平之屏障。”这份初心与热忱,也正是丝绸之路申遗项目始终坚守的精神内核。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巴黎总部大楼前用九种文字铭刻《组织法》的石碑 来源:©景峰,UNESCO
     
           丝绸之路申遗的故事正由亚欧各国人民书写,这个故事才刚刚开始。丝绸之路申遗成功,不仅向世界复原了早在2000多年前就形成的这一促进全球商业贸易发展繁荣的经济大动脉,也必将极大促进全球各种文明间的交流互鉴、合作共赢。更为重要的是,这将提升沿线国家政府和民众保护人类遗产的力度,使古丝绸之路再显勃勃生机。相信会有更多的丝绸之路遗产廊道走向世界,汇入人类共同的遗产。
           让我们也期待更多中华优秀的传统文化遗产在世界舞台上绽放更加绚丽的光彩! 

           作者简介

           景峰,现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曼谷办事处文化部门负责人,曾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亚太部主任、兼任丝绸之路系列跨国申遗项目协调员。景峰于1997年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巴黎总部,长期从事世界遗产保护及国际文化交流合作。

           参考文献
    (Weblinks accessed 17 August 2025)
    Cleere, Henry (2007). A Concept for the Serial Nomination of the Silk Roads in Central Asia and China to the World Heritage List, on behalf of the States Parties of: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Kazakhstan, Kyrgyz Republic, Tajikistan, Uzbekistan and Turkmenistan. Dushanbe.
    Elisseeff, Vadime (ed.) (2000). The Silk Roads, Highways of Culture and Commerce. Oxford and New York: Berghahn Books.
    icomos (2005). Xi’an Declaration on the Conservation of the Setting of Heritage Structures, Sites and Areas. Adopted in Xi’an, China by the 15th General Assembly of icomos on 21 Oc- tober 2005. Final version –22.10.2005. https://www.icomos.org.tr/Dosyalar/ICOMOSTR_en0931541001587380534.pdf
    景 峰 (2015年初版, 2019年再版). 丝绸之路文化线路系列跨境申遗研究,科学出版社,北京 
    Jing, Feng and  van Oers, Ron (2004). unesco Missions to the Chinese Section of the Silk Roads, A Systematic Approach towards World Heritage nomination, August 2003 and July 2004 (unesco Report, clt-2006/ws/10).
    unesco (1972). Convention concerning the Protection of the World Cultural and Natural Heritage, 16 November 1972 (Paris). https://whc.unesco.org/en/conventiontext/
    unesco (1994). unesco’s Global Strategy for a representative, balanced and credible World Heri- tage List, https://whc.unesco.org/en/glossary/396
    unesco (1997). Integral study of the Silk Roads: roads of dialogue; a unesco intercultural project. Paris: unesco. https://unesdoc.unesco.org/ark:/48223/pf0000159291
    unesco (2003). State of the World Heritage in Asia and the Pacific 2003 Synthesis Periodic Report for the Asia-Pacific Region, https://whc.unesco.org/document/6399
    unesco (2014). Silk Roads: the Routes Network of Chang’an-Tianshan Corridor https://whc.unes-co.org/en/list/1442.
    unesco (2018). Silk Roads Heritage Corridors in Afghanistan, Central Asia and Iran –Interna- tional Dimension of the European Year of Cultural Heritage https://ich.unesco.org/en/projects/ silk-roads-heritage-corridors-in-afghanistan-central-asia-and-iran-international-dimension-of-the-european-year-of-cultural-heritage-00437#:~:text=Overview:,creating%20new%20income%2Dgenerating%20opportunities
    unesco (2023). Silk Roads: Zarafshan-Karakum Corridor https://whc.unesco.org/en/list/1675
    unesco (2023a). Operational Guidelin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World Heritage Conven- tion, whc.23/01 24 September 2023 (Paris). https://whc.unesco.org/en/guidelines/ 
    Wang, Shaohan (2021). The Silk Roads: A Case Study in Serial Transboundary Protection and Management of Cultural Heritage.Doctoral thesis (Ph.D), ucl (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https://discovery.ucl.ac.uk/id/eprint/10120562/8/Wang-S_10120562_thesis_sig_removed.pdf Williams, Tim (2014). The Silk Roads: An icomos Thematic Study. Paris: icomos.

    (责编:刘升、张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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